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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举办会员单位企业安全法律风险规避培训
阅读权限:非会员 发布时间:2019-03-05 09:27:06 浏览次数:93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和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精神要求,提高我会会员单位法治管理水平,依法规避企业安全法律风险。2018614日,协会免费为会员单位举办2018年企业安全法律风险规避培训,各会员单位积极踊跃参与,容纳150多人会场座无虚席。

为组织好这次培训,协会特邀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起草,多次参与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的原福建省公安厅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专家、省公安消防总队法制处处长黄友银律师授课。黄律师首先从剖析“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三个典型案例入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事故的教训和企业面临的安全生产法律风险点。以及生产经营如何通过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依法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整改、应急保障落实等制度建设,教授会员单位如何转变安全管理意识,从全方位、全过程地排查识别企业内部的安全法律风险,到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处置机制来化解和规避安全法律风险,切断法律风险发生的根源。

培训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启发良多、收获很大,回单位后要将所学运用于工作中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