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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部署在京单位2009年节能工作计划
阅读权限:非会员 发布时间:2017-03-28 14:56:18 浏览次数:59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京单位2009年节能工作会议于3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总局机关及在京单位2008年节能工作情况,部署2009年节能工作计划和签订2009年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总局机关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梁嘉琨作了讲话。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办公室副主任柳承茂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局办公厅副巡视员汪崇鲜、总局规划科技司副巡视员王广湖、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时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总局机关节能办公室主任刘增金主持会议。


梁嘉琨在讲话中指出,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现实需要,是树立健康生活方式的必然选择。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总局机关及在京单位的节能工作,落实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动员在京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推进节约型机关和单位建设。


梁嘉琨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定要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和过紧日子的思想,克服节约资源“事不关己”等错误认识和观念,自觉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不断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节能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加快推进节约型政府机关的建设,努力实现“十一五”期间的节能目标。通过对总局节能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制定节能措施,落实节能目标责任。逐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监督检查考核和公共节能联络员制度等方面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责任,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将节能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程。


梁嘉琨强调,要真抓实干,努力做好下一阶段的节能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总局关于节能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职责明确、协调有力的管理体制。二要落实目标责任。要建立健全节能工作责任制,加强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全面落实目标责任。2009年,各单位要认真完成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的各项节能指标。从2010年起,总局将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在京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三要搞好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要广泛宣传动员,推动管理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型机关和单位,是每个干部职工的责任,每一个人都要养成自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总局机关及在京单位2009年节能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各单位要按照两办通知精神,坚定决心,知难而进,努力实现2009年节水、节电、节油、节气比2008年度降低5%的目标。


会上王时通报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及在京单位2008年节能工作情况、部署了2009年的节能工作。信息研究院、煤炭总医院、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处、西郊宾馆四个单位做了节能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各在京单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及机关服务中心所属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负责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